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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(县)卫生局、各相关医疗机构:
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的安排,我委将开展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《医师资格证》(**线)核发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范围:
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6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(**线的考生)。
二、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:
1、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。
2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(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)
3、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(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、准考证号,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,注意不要全部粘上,粘上一半即可)。
三、办理时间:**批2017年3月13日—3月17日
四、工作要求:
1、各区(县)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《医师资格证》,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(见附件,填表单位需加盖公章)统一报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理;
2、自治区属、市属、市直管厂矿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,由各单位负责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(填表单位加盖公章)统一报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办理;
3、兵团所属单位(含诊所)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办理。
注:上报材料时以考生目前所在单位为准,不用再回原报名单位。
联系人:市卫生局医政医管处 杨君 艾克拜尔
电 话:23510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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